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人事争议,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南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了后疫情时期全体动员大会暨疫情劳动法律知识学习会。会议主要有以下三点内容:
一、 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场所疫情防控安全措施。为有效减少当事人活动,阻断疫情传播,我院决定疫情期间减少非必要的现场办理,开通了线上办理立案流程。疫情期间当事人可通过南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专用电子邮箱ccngldzc@163.com送达立案材料。我院每日有专门人员对电子邮件进行材料审核,并同时进行电话指导。对仲裁文书及调阅案卷业务进行登记,留存地址,统一邮寄。
二、 依法落实仲裁时效和案件审限制度。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我仲裁院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三、 准确掌握相关法律适用。会议最后一项活动,我院全体工作人员就疫情引发的劳动争议处理实务进行了再学习,结合实际工作逐条研讨。重点学习了多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疫情引发劳动人事争议处理问题方面的通知。专项研讨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涉及此期间的工作报酬、生活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顺延等方面法律适用条款,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春光里,我们众志成城,共同抗疫,迎来春暖花开,此刻,南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站在新疫情时代的起点,会以“功成不必在我”的为民情怀,“舍我其谁”的使命担当,切实打造南关区良好用工环境,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谱写南关劳动仲裁后疫情时代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