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文物保护,确保文物安全,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区文旅局对全区文保单位开展春季安全生产检查,并与文保单位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文旅科工作人员先后到吉长道尹公署旧址、长春文庙、国泰电影院旧址、永春街邮局旧址等文保单位对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文物安保制度落实情况、工作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健全、备案及演练情况、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场内用电、用气情况、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有无危害文物安全情况、日常值守巡查情况等问题进行了检查,并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各街道、文保单位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文物保护管理。
工作人员反复强调,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为保障有效防疫、有序开放和安全复工,各单位要制定实施切实有效的健康检测和预警防控措施,有序调控疏导游客,保持良好的参观秩序,确保人员和文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