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长春市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南关区民政局加强统筹谋划,周密安排部署,将疫情防控责任有效落实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服务的各项工作中。
一是畅通渠道,传达到位。通过微信、QQ工作群直接转发,各业务主管单位和街(乡)协助转发的方式,及时向辖区内注册登记的237家社会组织、440家社区备案的社会组织,传达长春民政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长春市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并做好落实。
二是因时制宜,灵活办公。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办理社会组织年检;接受电话、网络等线上业务咨询,无特殊紧急情况,建议社会组织避免在此期间办理登记、变更、注销等业务;要求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中涉及到整改、注销的社会组织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自行做好先期准备工作;南关区社会创新实践园暂停向社会组织开放。
三是严格要求,加强管理。区内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教育机构等人群聚集的社会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主管部门的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控责任。各社会组织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擅自委派工作人员和发动组织志愿者进入疫情严重小区及相关城市。街道、社区各社会组织一律取消各种形式的聚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