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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关区司法局三项措施落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

时间: 2019-11-01 14:53 来源: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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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关区司法局发挥部门职能优势,主动参与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采取三项措施助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落实,为政府部门、街乡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保障。

  一是参与制定《长春市南关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长春市南关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中共长春市南关区委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性作用,从法理角度为文件进行审查把关。二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除户数少、矛盾小的长通街道的东安村外,指导幸福乡红嘴子村、鸿城街道东风村、富裕街道富裕村、明珠街道光明村等6个村都聘请了专业法律顾问,为顺利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专业法律服务。三是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通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街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等实体平台,“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12348吉林长春法网”网络平台,搭建线上线下为村民提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法律问题咨询解答服务的平台。

  下一步,区司法局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发挥资源优势,全力支持配合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确保改革工作依法依规圆满完成,提升我区法治政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