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长府办发[2018]53号)和《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任务分工清单》(长卫联发[2020]26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建设,组织对2023年度医养结合型民办养老机构一 次性奖补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附件:
关于申报2023年医养结合型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奖补的通知.pdf
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长府办发[2018]53号)和《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任务分工清单》(长卫联发[2020]26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建设,组织对2023年度医养结合型民办养老机构一 次性奖补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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