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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关区2017年度养老服务业补贴资金的公示

时间: 2019-06-10 13:34 来源: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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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长春市民政局《关于申报2017年度养老服务业补贴资金的通知》(长民发[2018]58号)文件要求,南关区民政局、财政局对我区符合申报条件的养老机构的材料进行审核。现将我区2017年度养老服务业各项补贴公式如下:
   一、一次性建设补贴
   1.长春市南关区聚缘老年养护院,核定床位210张,建设性质租用,补贴资金42万元,市区1:1匹配后各补贴21万元。
   2.长春市南关区华夏老年护理院,核定床位88张,建设性质新建,补贴资金61.6万元,市区1:1匹配后各补贴30.8万元。
   3.长春市南关区欢聚一堂怡养院,核定床位42张,建设性质租用,补贴资金8.4万元,市区1:1匹配后各补贴4.2万元。
   4.长春市南关区老年乐护理院二部,核定床位120张,建设性质购买,补贴资金108万元,市区1:1匹配后各补贴54万元。
   合计申请一次性建设补贴:220万元,按照市区1:1匹配后各补贴110万元
   二、申请运营补贴金额
   1.长春市南关区千百汇老年护理院,1-12月核定人次360人,补贴资金6.6万元,市区1:1匹配后各补贴3.3万元。
   2.长春市南关区天一护理院,1-12月核定人次10人,补贴资金0.175万元,市区1:1匹配后各补贴0.0875万元。
   3. 长春市南关区中华百合老年公寓,1-12月核定人次360人,补贴资金5.51万元,市区1:1匹配后各补贴2.755万元。
   4.长春市南关区碧泉老年公寓,1-12月核定人次240人,补贴资金4.5万元,市区1:1匹配后各补贴2.25万元。
   5.长春市南关区华夏老年护理院,1-12月核定人次260人,补贴资金4.475万元,市区1:1匹配后各补贴2.2375万元。
   6.长春市南关区东岭职工新村社区老年公寓,1-12月核定人次312人,补贴资金5.16万元,市区1:1匹配后各补贴2.58万元。
   7.长春市南关区倚水佳园老年公寓,1-12月核定人次960人,补贴资金19.2万元,市区1:1匹配后各补贴9.6万元。
   8.长春市南关区博爱老年公寓,1-12月核定人次1440人,补贴资金28.485万元,市区1:1匹配后各补贴14.2425万元。
   9.长春市南关区欢聚一堂怡养院,1-12月核定人次245人,补贴资金3.83万元,市区1:1匹配后各补贴1.915万元。
   10.长春市南关区聚缘老年养护院,1-12月核定人次6人,补贴资金0.11万元,市区1:1匹配后各补贴0.055万元。
   11.长春市南关区爱心传递老人乐园,1-12月核定人次360人,补贴资金7.2万元,市区1:1匹配后各补贴3.6万元。
   12.长春市南关区怡康园老年公寓,1-12月核定人次818人,补贴资金15.495万元,市区1:1匹配后各补贴7.7475万元。
   13. 长春市南关区老年乐护理院,1-12月核定人次756人,补贴资金15.12万元,市区1:1匹配后各补贴7.56万元。
   14.长春市南关区老年乐护理院二部,1-12月核定人次641人,补贴资金12.82万元,市区1:1匹配后各补贴6.41万元。
   合计申请运营补贴:128.68万元,按照市区1:1匹配后各补贴64.34万元
   三、申请贫困老人入住机构补贴
   我区2017年度符合申报困难老人入住机构补贴共6家,其中:半自理老人24人次,补贴金额0.48万元;不能自理老人287人次,补贴金额8.61万元。
   合计申请困难老人入住补贴:9.09万元,按照省市区50%:25%:25%匹配后市区各承担2.2725万元。

   公示期自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19日(10天)。如有异议,请来电向南关区民政局反映情况,监督电话0431-85281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