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暂行)吉民发[2014]4号文件规定,现将南关区2018年11月份享受城市低保家庭、农村低保家庭、享受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待遇人员进行公示。内容见下表。欢迎社会各界群众监督。
南关区社会救助事业中心
举报监督电话:85282657
附件:
南关区11月城市低保家庭明细.xls 南关区11月农村低保家庭明细.xls南关区11月特困人员明细.xls
根据《吉林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暂行)吉民发[2014]4号文件规定,现将南关区2018年11月份享受城市低保家庭、农村低保家庭、享受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待遇人员进行公示。内容见下表。欢迎社会各界群众监督。
南关区社会救助事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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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关区11月城市低保家庭明细.xls 南关区11月农村低保家庭明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