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大力推进南关区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试行)》(长南发﹝2017﹞16 号)有关规定,通过企业申报,形式审查等程序,现对南关区2021年认定的27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后补助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南关区科技局书面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超出公示期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单位:南关区科技局(自由大路3388号210室)
联系电话:0431-85284210
附:2021年后补助企业名单
南关区科技局
2022年11月21日
附件:
附件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