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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南关区创业培训检查验收情况的公告

时间: 2024-07-19 10:48 来源: 南关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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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过渡期间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139号)、《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长人社联[2020]12号)、《关于组织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吉人社联〔2021〕6 号)、《关于印发2024年度长春市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指标的通知》(长就组办[2024]1号)的相关规定,我区于2024年批准了吉林省东北科技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第1期、2期“创业培训班申请”,该校于2024年4月15日至4月25日在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开展创业培训班2期,培训学员60人;吉林省仕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第3期、4期“创业培训班申请”,该校于2024年4月17日至4月27日在长春工程学院开展创业培训班1期,培训学员30人,2024年5月14日至5月29日在长春财经学院开展创业培训班1期,培训学员30人;吉林省城市技师学院第5期、第6期“创业培训班申请”,该校于2024年5月25日至6月6日在长春电子科技学院开展创业培训班1期,培训学员30人,2024年5月28日至6月17日在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创业培训班1期,培训学员30人。吉林省英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第7期、8期“创业培训班申请”,该校于2024年5月25日至6月6日在吉林财经大学开展创业培训班2期,培训学员60人;吉林省德泽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第9期、10期“创业培训班申请”,该校于2024年5月27至6月12日在吉林外国语大学开展创业培训班1期,培训学员30人,2024年5月27至6月7日在吉林建筑科技学院开展创业培训班1期,培训学员30人;吉林省星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第11期、12期“创业培训班申请”,该校于2024年5月25至6月6日在长春电子科技学院开展创业培训班2期,培训学员60人。

  经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检查验收认为,吉林省东北科技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创业培训”工作,采取“先垫后补”的办法,即办班前先由培训机构垫付教学的各类费用,并与每位学员签订了垫付代为申请协议书,且档案资料齐全,经审核符合享受创业培训补贴人数为60名,按每名学员补贴资金1500元计算,共计补贴资金为9万元整。吉林省仕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创业培训”工作,采取“先垫后补”的办法,即办班前先由培训机构垫付教学的各类费用,并与每位学员签订了垫付代为申请协议书,且档案资料齐全,经审核符合享受创业培训补贴人数为59名,按每名学员补贴资金1500元计算,共计补贴资金为8.85万元整。吉林省城市技师学院“创业培训”工作,采取“先垫后补”的办法,即办班前先由培训机构垫付教学的各类费用,并与每位学员签订了垫付代为申请协议书,且档案资料齐全,经审核符合享受创业培训补贴人数为56名,按每名学员补贴资金1500元计算,共计补贴资金为8.4万元整。吉林省英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创业培训”工作,采取“先垫后补”的办法,即办班前先由培训机构垫付教学的各类费用,并与每位学员签订了垫付代为申请协议书,且档案资料齐全,经审核符合享受创业培训补贴人数为52名,按每名学员补贴资金1500元计算,共计补贴资金为7.8万元整。吉林省德泽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创业培训”工作,采取“先垫后补”的办法,即办班前先由培训机构垫付教学的各类费用,并与每位学员签订了垫付代为申请协议书,且档案资料齐全,经审核符合享受创业培训补贴人数为59名,按每名学员补贴资金1500元计算,共计补贴资金为8.85万元整。吉林省星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创业培训”工作,采取“先垫后补”的办法,即办班前先由培训机构垫付教学的各类费用,并与每位学员签订了垫付代为申请协议书,且档案资料齐全,经审核符合享受创业培训补贴人数为45名,按每名学员补贴资金1500元计算,共计补贴资金为6.75万元整。按照文件要求,拟对开展创业培训的培训机构给予相应补贴,现面向社会公示,接收监督。公示期自2024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5日。享受补贴人员名单见附件。

  欢迎全社会各界对此项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88752316

  长春市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9日

附件:

2024年南关区创业培训补贴人员公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