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按照《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控辍保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机制,确保常态清零
(一)建立健全联控联保责任制
一是教育局作为牵头部门,制定工作方案,会同公安、民政、残联、街道等部门,分工协作,做好控辍相关工作。
二是实施“一校一案”,各学校要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二)进一步完善定期专项行动机制
一是每学期初,各学校要依据学籍档案核查在校生情况,对重点群体进行逐一核实。发现未返校学生,计入疑似辍学台账。二是每学期各学校要对疑似辍学的学生开展2次家访,加大劝返复学力度,并有详实记录。三是各学校要及时处理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下发的疑似辍学学生核查、劝返复学工作,每次劝返要有详细记录,实行动态销号。
(三)进一步完善依法控辍治理机制
加强宣传引导。各学校要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宣传月”活动,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政策法规,从而不断提高家长的法律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控辍保学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进一步完善办学条件保障机制
不断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依法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所有课程。均衡配置教师资源,加强教师培训,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进集团化办学管理改革,通过帮扶结对,提升薄弱学校教育质量。优化教学方式,建设高效课堂,通过书本知识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增加学习动力。积极开放学校功能室和活动场所,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五)进一步完善学困生帮扶机制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选派专人负责,定期了解疑似辍学学生情况。各学校要完善学困生帮扶机制,全面落实教师与学困生“一对一”“手拉手”帮扶。各普通初中可以增设劳动技术、职业启蒙等职业教育课程、鼓励学生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选修职业课程等方式,促进普职教育融合,既有效防止初中生辍学,又为中职招生打下基础,为学生提供更多成才渠道。
二、健全台账,关爱特殊群体
建立健全适龄儿童、疑似辍学学生和辍学学生“三本台账”,各学校要把脱贫户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残疾儿童、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监测对象,杜绝“籍在人不在”现象。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协助查找失联学生去向,精准劝返复学。同时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关爱和帮扶。
一是加强对脱贫户子女教育帮扶。认真落实教育资助政策,确保资助对象精准、资助资金到位。同时积极开展动员,呼吁师生和社会各界进行帮扶助学活动,为脱贫户子女提供全面帮扶,确保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
二是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材料要求,确保每一名随迁子女获得公办学位,在招生和建籍过程中,落实随迁子女与同城常住学生同等待遇。
三是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结合残联提供的数据,在招生期间开展适龄残疾儿童情况排查;在入学前组织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提出安置方式建议;建立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优先保障机制,对能适应普通中小学学习的,就近就便安置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无法到普通学校随班的,根据学生需求和家长意愿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或者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三、加强日常监管
一是做好动态预警。各学校要继续完善控辍预警制度,学生旷课1天的,班主任必须当日家访,经过家访学生仍未到校就读的,班主任必须及时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学校分管领导要与包保责任人共同研究,启动控辍预案,采取措施促使学生返校就读。
二是强化流失生报告制度。学校每天对学生到校情况进行清点,每周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一次学生缺席情况,每季度将学生流失情况报送区教育局。
三是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吉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细则》,及时建立学籍档案,对变动情况要做到数字准确、去向清楚、手续完备。
四是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加大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室建设力度,鼓励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展支持性、预防性为主的心理健康教育,及时解决学生心理问题,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素养。强化因辍学返校学生的心理辅导和情绪疏导,建立返校学生跟踪帮扶制度,帮助他们顺利回归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