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文旅联发〔2024〕41号
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发改委(局),长白山管委会旅游文体局、经发局,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发改局:
根据《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LB/T082-2021)国家标准,依据《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细则(试行)》,经创建单位自评、自愿申报,市(州)文化旅游、发改部门推荐,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组织专家进行资料审查、现场评定、会议研究,网上公示无异议,认定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胡同步行街等11家街区为“吉林省第三批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名单公布如下:
1.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胡同步行街
2.长春市净月高新区青怡坊云琅艺术商街
3.长春新区北湖城市印巷步行街
4.长春市公主岭市华宇幸福里休闲街区
5.吉林市船营区松江中路旅游休闲街区
6.吉林市龙潭区遵义东路商业街
7.四平市铁东区中国优质玉米之都特色主题街区
8.辽源市西安区悦动辽源欢乐荟休闲街区
9.通化市东昌区龙兴里旅游休闲街区
10.松原市长岭县枫林里步行街
11.白城市经开区保胜路商业街区
请各新认定的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加强管理服务,不断完善旅游休闲、文化体验和公共服务等功能,进一步融合观光、餐饮、娱乐、购物、住宿、休闲等业态,满足游客和本地居民游览、休闲等需求,促进旅游休闲街区高质量发展。
特此通知。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