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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关区2022年社会信用 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 2022-05-20 14:47 来源: 区政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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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关区2022年社会信用

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长南信办发〔20222   

 

各街(乡)、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南关区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南关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520 

 

南关区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吉林省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长春市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等文件要求,按照省、市各项工作部署,认真落实《长春市“十四五”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一、健全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完善区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统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调动区内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区信用办将建立“月考核、季通报”的工作机制,每月统计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每季度通报,并作为年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参考依据。

二、加强信用信息归集

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性工作,也是信用信息应用和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根据《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发改财金规〔20211827号),依托吉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整合全区信用信息数据,加大水、电、煤气、仓储、物流、纳税、不动产等信用信息归集力度,充实和完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三、提升“双公示”信息质量

结合权责清单,各部门全面梳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并动态更新。建立“双公示”台账,按照统一标准采集、保存、共享、公示及应用“双公示”信息。各部门按照“双公示”事项目录和数据标准采集相关信息,并自作出行政许可或处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信用长春网站公示,与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

四、提升信用承诺覆盖面

各相关具有行政职能行业部门,依据各自权责清单,梳理可开展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推进并完善主动承诺型、行业自律型、审批替代型、容缺受理型和失信修复型五类信用承诺的运用,依托信用长春网站面向社会公开,推动在更多行政许可事项中应用信用承诺制度。将市场主体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信用监管的重要依据,对不履约的申请人,视情节督促整改,加强监管。

五、推动政务诚信建设

加强政务诚信教育,开展公职人员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教育,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各相关具有行政职能的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职能,在行政审批、公正执法、严肃执纪等方面,依托信用长春网站向社会作出承诺。各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依法采集和记录政务主体信用信息,建立政务主体信用档案。

六、全面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定期与省平台对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各部门要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基础,结合部门行业管理数据,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并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

七、创新“信易+”场景应用

在社会治理领域开发和应用创新性信用产品,各相关部门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展“信易+”惠民便企创新性应用。探索更多的信用应用场景,探索开展市民通过志愿服务、社会公益服务、扶贫帮困等方式积累市民信用,拓宽市民信用激励场景,让信用真正有价值。

八、提升信用支持实体经济作用

在更大范围更深力度地开展“信易贷”工作。加强与域内金融机构的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信易贷”产品和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和市场主体入驻信用长春“信易贷”平台,做好宣传推广。加强政府扶持政策配套,进一步研究出台信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政策。

九、全面宣传解读《吉林省社会信用条例》和《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全面开展《吉林省社会信用条例》和《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条例》《规划》)宣传解读,做到“五进三覆盖”,即:《条例》《规划》进社区、进企业、进网络、进窗口、进机关,做到行业领域全覆盖,市场主体、法人全覆盖,街道(乡镇)、社区(村)全覆盖。充分利用各级政务媒体、新闻媒体和报刊杂志等,广泛开展宣传;采取组织信用专家、学者、信用工作者,进行《条例》《规划》解读、专题培训,播放宣传片、投放宣传标语、图片海报展览等形式,面向全社会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守法意识,营造守信的良好社会环境。

十、做好诚信示范创建活动

结合已开展的长春市信用试点示范创建工作经验,在我区开展诚信示范创建活动,引导和规范企业、乡村社区和个人信用行为,并积极参加省政数局开展的“诚信示范企业”“诚信乡村”“诚信之星”等评选活动。市信用办将在本年度进行优秀示范创建组织单位的评选。持续开展信用优秀案例征集工作,不断提升社会诚信意识,营造诚信建设浓厚氛围。

十一、加强宣传培训

持续深入推进“诚信建设万里行”等主题宣传活动,强化全社会信用意识和诚信行为,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将信用文化教育纳入各级教育和培训体系中,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采用传统宣传与创新宣传相结合的形式,通过制作宣传短视频、LED电子屏、社区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充分展示惠民便企服务内容、社会共建诚信氛围、市民守信意识。各街(乡)、各部门要积极参加区信用办组织的培训,同时结合实际自主开展信用工作培训,不断提升信用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十二、开展失信治理 

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长春市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长信办函〔20222号)要求,高标准完成失信问题专项治理。

解读文件:一图读懂2022年南关区信用体系建设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