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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关区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方案

时间: 2021-09-29 10:0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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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及省、市政数系统工作会议部署,锁定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确定的“1210”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推动长春营商环境尽快进入全国第一方阵,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以落实国家和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契机,按照省、市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的总 体部署,以长春营商环境尽快进入全国第一方阵为目标,树立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综合竞争力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完善政策,狠抓落实,实现突破,形成示范,进而带动全区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助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以“市场主体培育倍增行动”为抓手,持续优化企业开办(“开办企业”指标组负责,区市场监管分局牵头)

  1.全面推广企业登记智能化办理。落实推广企业登记智能化办理,依托智能审批应用系统,逐步提高开办企业登记智能化办理业务类型覆盖范围。

  2.实现企业开办“一个环节”“零成本”。延伸企业开办服务链条,实行申领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企业社保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一个环节办理。免费向新开办企业发放印章及税控设备。

  3.大力推广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积极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长春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各行业、各领域以及各部门间的应用,提高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率,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4.简化企业注销程序。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实现税务、社保、市场监管等环节协同办理,将非上市股份公司纳入简易注销范围。

  (二)以“电网能力提升行动”为抓手,提高电力获得能力(“获得电力”指标组负责,南关区供电中心牵头)

  5.持续压减办电时间。持续推进低压小微企业“三零服务”(零上门、零投资、零审批)实施,设定专人负责低压小微企业实施过程中的指导答疑和解释沟通工作。

  6.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落实国家、省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推广使用转供电费码,开展园区、楼宇、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等行为专项整治。

  7.提高供电稳定性。大力开展带电作业,带电消缺,减少计划停电次数,周期性开展测温和局放测试,增强高压用户联动机制,完善线路自动化建设,缩小停电影响范围,减少故障处理时间。

  (三)坚持公平公正,推动招标投标领域改革(“招标投标”指标组负责,区政数局牵头)

  8.加强招投标领域监管。依托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强化监管,杜绝场外交易行为和围标、串标等问题。

  (四)深化“拿地即开工”改革,持续优化办理建筑许可(“办理建筑许可”指标组负责,区规自分局牵头)

  9.深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改革。推进行政许可“四个阶段”改革,精简申请材料,简化办事流程,持续完善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审批服务质量,压缩审批时限。

  10.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全区所有新建、续建工程建设项目除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外,全部进行全流程在线审批。

  11.大幅提升区域评估覆盖面。加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宣传力度,配合市发改委做好节能评估审查工作。

  12.进一步降低办理成本。采用政策性减免、以保函替代保证金、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降低水土保持补偿、人防易地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占用道路挖掘修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资金占用期间的贷款利息等费用。

  13.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开展协同服务,促进项目生成,实行方案联合审查,联合验收;对工程规划许可、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砍伐城市树木审批、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交警部门意见征求等实行并联审批。

  (五)坚持阳光透明,全面规范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指标组负责,区财政局牵头)

  14.推行“政采云”电子商城。组织全区采购单位参加培训,推进“政采云”电子商城的使用,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与便利度。

  15.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鼓励采购单位在资金支付、信用担保、合同融资等方面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六)坚持依法合规,实施规范审慎的市场监管(“市场监管”指标组负责,区市场监管分局牵头)

  16.实现“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全覆盖。成立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南关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施工图》,每季度发布工作指导。根据长春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制定跨部门抽查计划,并依法公示检查结果。

  17.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完善“12345+”制度体系,更新行政执法部门工作清单,把保证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精准作为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基本要求。聚焦涉及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健康的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检查和案卷评查。对执法人员资格证件审查发放流程进行制度化管理。推动街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打造“街乡吹哨、部门报到”联合执法方式。

  18.加强全流程信用监管。依托全流程监管机制,做好事前信用核查、信用承诺,事中信用评价,事后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工作。

  19.创新包容审慎监管。对新业态领域、新经济模式探索建立容错管理机制,防止“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发挥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在部分领域实施柔性监管、智慧监管。

  20.对重点领域实施重点监管。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疫苗、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领域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严格监管,落实法律、法规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领域的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

  (七)坚持利企便民,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纳税”指标组负责,区税务局牵头)

  21.全面推广“非接触式”办税。强化体验区应用,窗口操作向引导非接触式服务转变。简化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申报程序,不再设置审批环节,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推行无纸化单证备案。

  22.大幅压减企业办税时间。设定业务办理标准时间和标兵时间,开展办税业务竞技活动,提高操作速度和工作效率,缩短窗口业务办理时间。优化留抵退税办理流程,缩短企业退税到账时间。

  23.实行税费服务政策精准推送。加强税费优惠政策宣传,简化政策适用程序,实现政策信息精准推送。全面推广应用长春税务征纳沟通平台,推行“一对一、点对点”税企互动服务模式。

  (八)以“绿色审批行动”为抓手,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指标组负责,区政数局牵头)

  24.深化政务服务全程网办。通过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审批、“快递+政务服务”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方式,实现95%以上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引导更多事项网上办理,高频事项网办发生率达70%以上。

  25.推进24小时“不打烊服务”。加快建设南关区政务服务24小时自助服务区,实现各类业务24小时自助办理。

  26.开展公证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按要求开展证照类服务事项申请受理、材料提交和缴费等各环节全程网办;研究提出降低涉企公证事项和事务的收费办法和标准。

  27.深入推进主题服务,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探索我区“一件事一次办”特色套餐主题服务。一次性告知审批事项要求及所需要材料,优化事项办理,推进事项联办。

  28.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按照统筹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将医保、社保、公积金、不动产登记、人才和就业等业务进行集成办理,线下采取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或增设专业网点的方式缩短服务半径,线上采取专业服务平台与市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的方式,实现“一次办”“网上办”“就近办”。

  29.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落实应用“好差评”平台,制定《南关区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施细则》,加强制度运行管理,强化结果运用,差评整改率达到100%。

  30.积极落实“跨省通办”。依据市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开展“跨省通办”业务,及时收集并提报“跨省通办”需求事项。

  (九)倡导守信践诺,加大合同执行力度(“执行合同”指标组负责,区法院牵头)

  31.解决商业纠纷不超100天(复杂疑难案件除外)。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加强诉讼与非诉讼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纠纷解决方式分流对接。完善“分调裁审”工作机制,依托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实现诉前化解纠纷,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提高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

  32.解决商业纠纷成本与索赔金额比不超12%。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吉林电子法院、移动微法院平台应用和推广,为群众提供立案流程指引、文书样式查询、诉讼费线上支付、在线提出执行申请、在线联系法官等服务。健全完善案件质量监管和评查机制,研究降低律师费用和解决纠纷成本。

  33.加强法院“智慧执行”建设。推进“智慧执行”平台应用,对财产查控、保全、评估、案件委托、信访、宣传等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职能作用;按照《长春市南关区法院诉讼保全工作流程规定》建立财产保全机制,加大执行和解工作力度,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推广应用议价、询价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和财产变现溢价率。

  (十)强化机制建设,加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组负责,区法院牵头)

  34.推进法律文书送达承诺制。加强企业涉诉信息共享,建立企业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先行确认及责任承诺制度,逐步解决法院送达难的问题。

  35.强化审判结果运用。定期召开研讨会、座谈会,及时听取金融部门及各类公司诉讼需求,有针对性的规范引导;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落实普法任务目标;开展司法建议工作。

  36.建立联防联控金融风险机制。完善南关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在信息通报、违法违规线索移交、政策解读与培训、优化市场环境、涉众型金融纠纷案件处置等方面加强联动合作,促进金融保障、金融监管与金融审判形成合力;引导和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金融风险排查,加强非法集资案件的调度,推进陈案处置工作,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抵制非法集资的风险意识。

  (十一)以“金融助企行动”为抓手,提升融资信贷水平(“获得信贷”指标组负责,区发改局牵头)

  37.建设扶持金融发展政策体系。进一步落实好《长春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行动计划》《长春市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引导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

  38.提高融资服务整体效能。加强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三方联系,争取在普惠金融基础上,为辖区企业争取更低的融资成本;开展融资需求调度,做好点对点的融资对接工作。

  39.推动政务信息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鼓励征信机构和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政务信息的应用模式创新,提高政务信息在金融场景的应用水平。推动“信易贷”平台高质量发展,发挥信用贷款支持作用。

  (十二)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劳动力市场监管方式(“劳动力市场监管”指标组负责,区人社局牵头)

  40.增加就业岗位,提供创业贷款。健全完善“闭环式一体化”、“四方联动”就业服务机制,促进各类企业开发就业岗位10000个,实现新就业8000人,加强对初创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

  41.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结合全省实施百户企业培育共同行动计划,推动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的联动,开展“点对点”式企业培育指导服务,在全区范围内培育1户以上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打造两名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机制。

  42.全面推广劳动监察四项制度。通过专项行动检查和日常巡查,深入企业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开展普法教育,广泛宣传劳动监察四项制度。

  (十三)实施有效举措,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指标组负责,区市场监管分局牵头)

  43.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现和惩处力度。

  44.提高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益。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宣传力度,增加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服务工具供给,扩大融资规模。

  (十四)以城市智能体大数据共享行动、产学研协同创新行动、“旗•E春城”行动、人才公寓建设行动、城市品质提升行动、信访积案化解行动为抓手,促进包容普惠创新发展

  ——创新创业(“创新创业”指标组负责,区科技局牵头)

  45.打造引领创新生力军。开展辅导培训,做好政策宣讲,动员辖区企业积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提高创新能力。深入走访调研,做好跟踪服务,解决企业申报中遇到的困难。

  46.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强高校科研院所对接,推进产学研深入融合,深化校企、院企合作,不断提高企业研发水平。认真落实与中科院长春分院科技创新合作协议,完成好2021年科技创新合作任务。

  47.依托“云网数智安”平台优化数字产业环境。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计算机网络安全等多种技术,依托长春市“云网数智安”平台将数据充分共享,为企业提供数字化服务,促进全区数字化产业发展。

  ——文化开放与包容(“基本公共服务指标组”负责,区文旅局牵头)

  48.打造开放包容的文化环境。开展“永远跟党走”建党100年百场群众系列文化活动。开展文化志愿者服务,组织公益性文化艺术培训10000人次。举办冰雪节、消夏艺术节、市民读书节等,促进文化消费。

  ——人才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指标组负责,区教育局牵头)

  49.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充分发挥我区卓越教师资源,以“双名工作室”为平台,深化“名师云课”建设,逐步推进“三个课堂”。深入开展智慧教育试点示范行动,完善南关区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研发优秀课程资源,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50.解决引进人才子女和随迁子女就学问题。严格落实《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政策,妥善安排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公办学校为主,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

  ——医疗福祉(“基本公共服务”指标组负责,区卫健局牵头)

  51.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组织公立基层医疗机构与区级医院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制定并实施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合理设置医疗卫生机构;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对群众常见病慢性病诊疗和健康管理水平;完善家庭医生签约等健康服务。

  ——养老服务(“基本公共服务”指标组负责,区民政局牵头)

  52.打造宜居养老的生活环境。优化敬老孝老服务,开展“敬老月”主题活动;加快适老化试点项目建设进度,在现有社区文养结合试点的基础上,提高文养结合社区数量与质量。

  ——碧水蓝天森林净土(“碧水蓝天森林净土”指标组负责,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53.打造碧水青山的生态环境。全面完成《长春市空气质量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长春市劣五类水体治理和水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长春市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南关区2021年度目标任务,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在“十三五”基础上继续巩固提升、稳中向好。

  ——综合立体交通(“综合立体交通”指标组负责,区规自分局牵头)

  54.打造“畅通长春”。实现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全面开工,做好用地保障工作,提前对接项目单位告知审批要件。

  ——美丽乡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指标组负责,区执法局牵头)

  55.建设“美丽乡村”。取缔建筑垃圾消纳池,加快农村区域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建设,完善城乡一体化保洁水平,增置生活垃圾转运设备,提高农村区域生活垃圾收运能力。

  ——城市治乱(“城市治乱”指标组负责,区公安分局牵头)

  56.打造“平安南关”。围绕南关区发展、环境形象重塑再造、民生福祉改善和干部队伍素质提升,继续开展市容环境、交通运输、社会治安、工程建设、医疗卫生、教育、文化旅游、信息网络、道路交通和金融放贷等十大领域乱象整治。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建设领导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充分发挥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总体指挥、统筹协调、组织保障作用,加快形成各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各指标组要主动认领任务,抓紧研究任务,明确任务进度表和工作推进路线图,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深化政企沟通。不断完善政府与企业对话沟通制度,继续深化“大培训、大对接、大招商”活动,充分发挥“万人助万企”政企交流平台作用,各部门要及时收集和处理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企业咨询,向企业宣传解释有关政策法规,提供服务,保持与企业联系渠道畅通。

  (三)抓好政策落实。各部门要组织做好政策梳理,明确实施主体、对象和范围等因素,公布惠企政策清单。对确需企业申请的惠企政策,公布申请条件,简化申报手续,加快实现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兑现。

  (四)量化督导考核。建立营商环境建设督导和量化考核评价机制,建立营商环境企业反馈机制。完善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办法,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体系。坚持日常调度、检查指导、跟踪督办和年度评价相结合,对重点指标、重点任务、重点单位实施精准考核和量化评价。

  (五)做好法治保障。认真执行长春市《关于大力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加强行政、司法机关沟通协调。严格落实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网络信息安全、电子商务促进等法律法规及流通设施建设、商品流通保障、流通秩序维护、流通行业发展和市场监管等基本制度,规范相关参与方行为,推动建立公平、透明的行业规则。

  (六)加强宣传引导。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方案,建立宣传推介机制。统筹用好各类宣传资源,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南关区营商环境建设、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形成竞相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