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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物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1-04-19 13: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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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府办发〔2020〕39号

  根据国家、省关于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要求,为实现我市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统筹全市重要民生商品生产、供应、销售、储备等环节的保供工作,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制度,研究判断市场价格形势,适时提出市场价格调控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的重要民生商品供应体系及价格监测体系,市场调控能力得到保障,市场价格监管得到加强,重要商品供应充足、品种齐全、价格基本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市发改委负责统筹、协调、调度全市保供稳价工作,根据市场供应、价格变动情况,提出具体意见报市政府,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做好市场保供稳价监测分析工作,对市场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第一时间预警,及时反应,妥善处置。同时,做好自来水和燃气生产、气源供应工作,收集、整理、分析燃气市场供求与价格走势,提出市场价格调控的建议。(配合部门:市商务局、市粮储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市供销社、市市场监管局、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市建委、市水务集团、长春燃气股份公司、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二)市粮储局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行业指导,制定和落实地方粮油应急预案,贯彻落实粮食收购最低保护价政策,收集、整理、分析和预测粮食市场供求与价格动态。跟踪掌握全市粮油生产企业生产、加工、储备情况,确保粮食、食用油等储备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按照市政府的指令负责猪肉、蔬菜收储,收储企业选取、轮换和日常管理,并做好投放衔接工作。(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三)市商务局负责全市商业流通企业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及价格监测工作,指导商业企业对涉及重要民生商品供应保障,及时调度重要民生商品的供应、库存情况、监测重要民生商品的价格运行情况,做好重要民生商品投放市场工作。(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粮储局、市畜牧局、市供销社、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四)市畜牧局负责畜牧养殖生产,特别是生猪出栏、存栏等供应及价格变动情况,研判畜牧产品供应及价格走势,针对价格波动涨幅过快的生猪价格问题,提出稳定生猪生产的措施和建议。(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粮储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
  (五)市交通局负责粮油蔬菜等重要商品运输、协调调运工作,解决运输、配送等环节出现的问题,确保运输渠道和物流配送的畅通。(配合部门:市商务局、市粮储局、市发改委)
  (六)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蔬菜、水产品工作,研究出台有利于扶持蔬菜基地建设的政策,通报有关蔬菜基地建设、水产品生产等物资保障工作,提出保障蔬菜、水产品的工作措施。(配合部门: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
  (七)市财政局负责及时落实各项财政补贴政策,配合做好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补贴发放工作,为价格预警监测调控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配合部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粮储局、市发改委)
  (八)市民政局负责配合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市发改委等部门做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编制工作,积极提供有关数据资料,配合建立和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工作。(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市发改委)
  (九)市供销社负责做好农业生产资料(化肥)、果品市场供应工作,收集、整理、分析农业生产资料(化肥)和果品市场供求与价格走势,提出市场价格调控的建议。(配合部门: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
  (十)市建委负责做好城镇燃气供应工作。(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水务集团、长春燃气股份公司、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十一)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负责编制长春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通报八大类商品价格变动情况;商品零售价格指数、长春市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工业品出厂和购进价格指数,研判价格走势,针对出现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粮储局、市民政局)
  (十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群众关注的重点民生领域价格违法问题,持续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价格突发事件,加大价格违法处罚力度。(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粮储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保供稳价直接关系百姓生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要切实落实好“米袋子”省长责任制、“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确保重要民生商品供应不出现断档和脱销,价格保持基本稳定。
  (二)加强领导。一是成立保供稳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相关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保供稳价统筹调度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判市场价格形势,提出市场价格调控的建议。二是构建长春市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体系,按照工作任务和流程,建立健全保供稳价“五大工作体系”,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
  (三)落实责任。各部门要压实主体责任,责成专人专班抓,建立严格的考评制度。同时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保供稳价工作。一是实行专人负责制,每个单位指派1名同志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按照要求汇总本部门情况,并报送市发改委。二是实行信息共享制度,承担市场供应重要民生工作的部门在每周周一各将有关情况报到市发改委,由市发改委汇总后上报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和市政府,同时将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上报单位。三是实行考核制度,根据各部门承担的不同工作,建立企业生产、畜牧养殖、市场供应、企业库存、重要物资储备、运输畅通、价格运行等确定考核指标体系,通过日常考核和阶段性考核进行评估,并将结果报

 

附件:

长春市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体系.ppt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