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发布 > 清单目录 > 政策文件

长南府办发〔2020〕10号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报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相关资料的通知

时间: 2020-06-08 11:04 来源: 南关区政府办
【字体: 打印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相关资料的通知 

  区直机关相关部门、各街乡:

  按照市政府关于编纂《长春抗击新冠疫情实录》资料收集工作的要求,为全面客观记录我区众志成城,共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过程和做法,深入挖掘疫情防控中的感人故事和先进事迹,妥善收藏和保管南关区抗击疫情的相关资料,弘扬抗“疫”精神,按照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各相关部门要报送有关抗疫资料。具体事宜如下:

  一、 主要内容及分工

  1、南关区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过程、情况、做法及成效;(由区卫健局负责报送)

  2、南关区为抗击疫情及复工、复产、复学、复商、复市出台的相关政策、资料及文件;(由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卫健局分别报送)

  3、南关区抗击疫情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人物、事迹及相关图片;(提供50张以上图片)(由区委宣传部负责报送)

  4、组织复工、复产、复学、复商、复市等方面的做法、成效及相关图片;(涉事部门分别提供10张以上图片)(由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商务局分别报送)

  5、基层一线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过程、情况、做法、成效以及表现突出的先进人物事迹及相关图片;(各街乡分别提供10张以上图片)(由各街乡分别报送)

  6、区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过程、情况、做法、成效以及表现突出的先进人物事迹及相关图片;(提供30张以上图片)(由区直机关党工委负责报送)

  7、南关区接收抗击疫情捐赠情况;(由区红十字会、区民政局分别报送)

  8、抗击疫情安全保卫情况及相关图片;(提供10张以上图片)(由区公安分局负责报送)

  9、南关区各民主党派抗击疫情情况及相关图片;(提供10张以上图片)(由区委统战部负责报送)

  10、南关区信息系统助力疫情防控相关情况及相关图片。(提供10张以上图片)(由区政数局负责报送)

  二、报送时间

  视疫情发展情况,首次报送时间截至到2020年6月10日。

  三、工作要求

  一是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以对历史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提供翔实、准确的相关资料,客观真实的记录各行业和部门在抗击疫情中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各供稿单位各部门要责成专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文字稿的撰写和相关资料的报送工作。

  二是文字材料文风严谨、事实准确、数字精确;图片内容新颖,充分反映抗疫的复工、复产、复学、复商、复市情况及现实表现,并附有文字说明,分辨率达到印刷标准。(像素不低于1000*1000)

  三是文稿及图片需经单位和部门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区政府办公室416室,电子版文稿及图片发送至邮箱:ngky2020@126.com。联系人:刘旭,联系电话:8416(内线),85284759(外线)。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