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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南府发〔2020〕2号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时间: 2020-02-25 09:36 来源: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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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对标法治示范城区建设,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南关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回顾

  一是突出高位统筹,法治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成立区委书记、区长亲自挂帅的南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先后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重点工作部署会议。组建四个协调小组,设立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明确各自的工作规则和工作细则。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各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职。区委书记、区长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

  二是突出制度落地,法治相关制度进一步健全。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执行《长春市规范性文件监督办法》,规定规范性文件审批流程,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制度。明确了包括南关区人民政府在内的16个制发主体,将《南关区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落实科学决策机制。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法定程序。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治区办转发《长春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在全区范围内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三是突出考核实效,法治能力素养进一步提升。我区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科学设定考核指标。结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检查以及依法治区其它相关工作完成情况,从各执法部门建立规范性文件管理、“三项制度”落实、学习培训等方面全面进行考核。真正做到执法检查与执法监督并重,考核责任与奖惩机制并用。组织部门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提职考察中,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重要内容,对那些法治素质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近年来,对司法局、执法局、住建局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法治素质好的干部大胆提拔使用,先后已提拔20多名处级领导干部,在全区树立了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鲜明用人导向。

  四是突出全面覆盖,权力制约监督进一步有效。区纪委监委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进行多次暗访与突击检查,重点整饬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等问题,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批评教育、敦促整改。区纪委监委对街乡、区直部门开展25批次的集中抽查督查,着力发现和查处以各种名义违规聚会宴请、滥发津贴补贴、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问题。较去年同期实现大幅增长及突破。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以及无党派人士意见建议。严格落实行政应诉工作规定,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积极推进建立案件沟通、按期答辩等工作机制。应诉案件积极出庭应诉,依法按时答辩,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审计、监察专项监督,进一步完善常态化、长效化监督问责机制。

  五是突出智力支持,依法行政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区政府及13个区直部门已设立法律顾问。现全区范围内已实现“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已成常态,2019年,列席11次常务会议,参与审议议题27个。合法性审查已成为行政决策必须的前置程序。合法性审查范围进一步扩大,除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外,区政府及区政府各部门制定的文件或签署的合同、协议类的文书也列入合法性审查范围。法制机构全年审查相关文书45份,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7份。在这种互动过程中,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增强了,合法性审查的自觉性提升了,行政执法的质量提高了。

  六是突出多措并举,法治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南关政务服务改革领跑春城。率先在全市实现工商所有证照“一次性办结”,工作效率提升近6倍。逐步探索和扩大“N证联办”事项的办理范围,实现多个审批事项“并联审批”一站式服务。充分发挥网格作用,开创自然人事项网格代办服务模式,工作经验在全市进行推广。突出对涉及企业发展、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政策开展专项的清理活动。聚力为企减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落实投资项目审批方面,做到一口受理、网上审批、跟踪服务、串并结合、时间对等。聚力为企增效,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即来即办率达到80%以上。不断拓展企业简易注销程序。目前注销业务由原有8个办理环节减至3个,提交材料由15项减至7项,办理时限由45天减至15天。同时工商简易注销核准通过后,系统自动同步至税务系统。聚力为企服务,搭建平台开通通道。在区法律服务中心、13个街乡法律服务服务站、55个律师事务所、1个公证处,均设立了助企法律服务窗口,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便捷服务通道。聚力“法治体检”,助企发展出谋划策。组织律师服务团队,针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决策管理机制、劳动用工以及投资等方面的法律风险进行法治体检,提出合理化意见。全区4个律师服务团队已对23家企业进行了法治体检。

  七是突出多元治理,矛盾化解能力进一步增强。我区努力建立信访、人民调解、仲裁、复议联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2019年,区政府收到居民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1份,召开专题协调会议5次,法制机构处理行政争议60起。人民调解案件共计3675件,调解成功1853件。本级共接待复议来访15例。经复议机关事前协调,有效化解矛盾,最后仅有8个案件正式立案进入审理程序。复议终止1件,维持7件。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25件(败诉率32%),撤销8件,驳回诉讼请求1件,驳回起诉11件,撤诉3件,未审结2件。行政复议案件37件(败诉率41%),维持15件,撤销15件,终止3件,驳回1件,未审结3件。

  八是突出以上率下,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升。在学习方面,区级领导带头学,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共同学,依法治区办牵头学。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已形成常态,2019年分别学习解读了行政诉讼法、统计法、执业医师法等。举办南关区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重要讲话精神报告会暨全区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邀请省委党校乌洗尘副教授作专题辅导报告。邀请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溟辉专委做“推进依法行政建设”专题报告,邀请长春市司法局钱开锋处长做规范性文件和合法性审查专题培训。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活动,20个部门的主要领导分批旁听崔凯政府履职案和高晓萍强制拆除案的庭审活动。结合具体案件,使学法内容更生动,更易于理解,更深入人心。同时,强化理论联系实践,学与用结合,增强领导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本领。

  九是突出法律七进,社会法治氛围进一步浓厚。通过法律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军营、进公交“七进”,宣传范围广,实现全覆盖。各社区以悬挂宣传条幅海报、播放宣传短片、开展知识竞赛、律师讲座、法律咨询等方式,宣传形式接地气,内容丰富。8位检察长担任8所中学的法治副校长,菜单式普法宣传模式创新校园,深受学生的喜爱。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国家宪法宣传周活动,通过“学、读、进、展、动、普”等多载体、多渠道,加大宪法宣传,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成效显著。明确目标要求,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运行机制,切实发挥普法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精准对标对表,制发完成普法清单。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区法治建设与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要求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用法治途径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人员配备与政府法治工作任务不相匹配;三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有待强化、法治能力仍需提升。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

  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0年,我区将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市、区委全会精神,以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重点,以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为目标,以预防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服务发展、服务建设、服务民生、服务稳定,为打造“经济强区、服务优区、管理能区”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持续统筹推进法治工作。发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牵头抓总作用,定期研究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做好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等工作。发挥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的中枢作用,开展督察工作,确保委员会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发挥各协调小组“方面军”作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提出本领域贯彻落实的工作方案,及时跟踪任务进展,督促成员单位按照方案落实年度重点任务。以“委室组”职责全面落实,加快形成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法治建设的良好态势。

  二是持续提高政府决策质效。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体、权限、程序和责任,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五大法定程序,主动接受舆论监督,提高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三是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工作流程,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规范有序。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定期清理规范定文件,并予以公布。

  四是持续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执法机关之间的权限争议。开展执法行业大比拼活动,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有效发挥优秀案卷示范指导作用,进一步增强全区规范执法的责任意识,稳步提升行政执法办案水平和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质量。

  五是持续督察法治建设。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要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真督实察、逐层传导、强化问责。努力形成闭环责任体系,使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六是持续优化法律服务。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和法律风险防控,在涉法信访维稳等工作中提供法律意见。紧紧围绕“万人助万企”行动部署,开展“送法进万企、普法促振兴”活动。根据企业需求,组建普法小分队,开展“上门普法”,常态化开展个性化法律服务。动态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逐步推动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

  七是持续推动普法宣传。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梳理普法责任清单,形成普法工作合力。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国家宪法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深入宣传《宪法》、《国家安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禁毒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启动法治宣传教育“一月一主题”活动。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扎实开展区委理论中心组、政府常务会及部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通过执法人员培训、法治专题培训、以案释法等引导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八是持续升级多元纠纷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吸纳社会资源和司法行政资源参与“百姓说事点”工作,推进“百姓说事点”转型升级,探索在退役军人事务局建立“老兵调解工作室”,在信访接待大厅设立“律师工作室”,全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努力建立信访、调解、仲裁、复议联动,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根据复议、应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共性、突出问题及时制发案件分析报告,重点研究行政诉讼证据运用、行政程序完善、执法文书规范、庭审和应诉答辩技巧等方面的问题,从而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2020年2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