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将机构改革后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区 长 杨大勇 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区审计局。
常务副区长 刘 铭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分管财政、商务、发展和改革、应急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应急管理局。联系区工商联、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区统计分局、区社调分局、驻区金融单位。
常委副区长 方述华 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司法、机关事务管理等方面工作,联系各街乡日常工作,协调处理重点信访案件。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区机关服务中心。联系区人大、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直机关党工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老干部局、区民宗局、区社保分局、各民主党派。
副区长 董志宇 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城市管理、园林、征拆、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工作。分管区住建局(区人防办)、区行政执法局、区园林局、区征收中心。联系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供电分公司。
副区长 张 晶 分管教育、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体育、科技、红十字等方面工作。分管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文旅局(体育局)、区科技局、区红十字会。联系区科协。
副区长 王维学 分管民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业、老龄等方面工作。分管区民政局、区政务数字局(营商环境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残联、区老龄办。
副区长 梁文成 分管公安、信访等方面工作。分管区公安分局、区信访局。联系区消防大队、区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