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长春市徒弟储备中心委托吉林省励能科技有限公司对长春市自来水区域(南关区林语路北、泰瑞街西)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公示调查报告相关内容。
附件:长春市自来水区域(南关区林语路北、泰瑞街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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