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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南关区分局拟审批公示2313】 关于吉林省白医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南关白医精诚医院建设项目

时间: 2023-12-18 11:11 来源: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南关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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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表项目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31218-12月19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9682730(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6606

 目名 

 设地 

 设单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吉林省白医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南关白医精诚医院建设项目

 

 

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与大经路交汇恒兴国际城5号楼1层西侧、2JY-04

吉林省白医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南关白医精诚医院

吉林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与大经路交汇恒兴国际城5号楼1层西侧、2JY-04号。建筑面积3071.15平方米,拟设置床位数30张,门诊量约30人次/日,设有内科、医学检验科、麻醉科等科室。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冬季取暖采用集中供热。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二)检验废水经酸碱中和预处理后与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三)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净化处理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限值要求,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保证周边大气污染物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要求。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合理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五)妥善处理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

(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