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表项目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3年1月6日-1月9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9682730(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A02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南关区垃圾转运处理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
长春市南关区南部,四至范围为河堤东路以东、丙一百四十路以西、甲二路以南、绕城高速以北(和美路与长春绕城高速之间,和美路与溪畔路交汇西南180m处,长春市东南污水处理厂东南460m处) |
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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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泽盛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长春市南关区南部,四至范围为河堤东路以东、丙一百四十路以西、甲二路以南、绕城高速以北(和美路与长春绕城高速之间,和美路与溪畔路交汇西南180m处,长春市东南污水处理厂东南460m处)。规划总用地面积15552.94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22737.08平方米,本项目负责收集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辖区(人民大街东侧区域)内15个站点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转运站的设计规模为300t/d。生活垃圾经压缩后定期清运至吉林省鑫祥有限责任公司长春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电厂和长春市恒建科为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电厂处理。总投资19256.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5.44万元。冬季取暖集中供热。 |
(一)加强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防尘、降噪及废水治理措施,确保施工期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声环境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切实落实恶臭气体等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淋浴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的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的维修车间车辆检修废水,废水中氨氮排放浓度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要求,其他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后,同时达到长春市东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春市东南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湿作业扫路车回收泥水和湿作业扫路车冲洗废水经站内污水及淤泥净化中心处理,处理后废水中氨氮排放浓度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要求,其他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后,同时达到长春市东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春市东南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垃圾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压缩箱冲洗废水、转运站地面冲洗废水、生物洗涤塔除臭除尘废水全部排入厂区自建污水储池储存,定期清运;垃圾渗滤液排入厂区自建渗滤液储池储存,每天清运。 (四)采取严格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避免对地下水环境产生污染。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噪声源减振、隔声措施,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六)妥善处理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按规定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七)制订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及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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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