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南关区分局受理公示2301】
关于南关区垃圾转运处理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将受理的项目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表项目3个工作日。
公示日期:2023年1月3日-1月5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9682730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A02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南关区垃圾转运处理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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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南关区南部,四至范围为河堤东路以东、丙一百四十路以西、甲二路以南、绕城高速以北(和美路与长春绕城高速之间,和美路与溪畔路交汇西南180m处,长春市东南污水处理厂东南460m处) |
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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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泽盛科技有限公司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
南关区垃圾转运处理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公示版)(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