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表项目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1年3月29日-3月30日
联系电话:0431-89682730(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2楼环保窗口C02
项目名称 |
建 设 地 点 |
建 设 单 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通钢国际大厦天然气直燃机建设项目
|
长春市亚泰大街3218号 |
吉林省华通伟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
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长春市亚泰大街3218号通钢国际大厦负2层直燃机房内。通钢国际大厦采暖制冷系统于2005年建成投产,占地面积400平方米,直燃机房内设2台燃气直燃机(供热3228KW、制冷2326KW,1用1备),主要为通钢国际大厦冬季供暖,夏季制冷,服务面积为整个通钢国际大厦,共50000平方米。总投资4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万元。
|
(一)燃气直燃机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烟气经不低于8m高排气筒排放。 (二)生活废水、直燃机定期排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春北郊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四)妥善处理产生的固体废物。 (五)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