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长府办发[2019]37号)、《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转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长人社联[2020]12号)、《关于印发<关于大力开展以工代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截止目前,以下单位申请以工代训。按照文件要求,对申请以工代训的企业进行补贴,现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长春市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公示期自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2月10日。
联系单位:长春市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88752316
附件:以工代训补贴资金申请汇总表
长春市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