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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法律援助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时间: 2015-08-04 12:3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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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职权基本信息表     
主管部门:南关区司法局 填表时间:2015 年6月3日
项目编码 220102-SF-JL-001 项目类别 行政奖励
项目名称 表彰法律援助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项目分解
设置依据 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5号)
设置依据内容摘要 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九条 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有关的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实施主体 南关区司法局 承办机构 南关区法律援助中心  
责任人
单晓英
   
实施部门
  办理时限   查阅方式 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
咨询电话 85290148 投诉电话 85284599 是否涉密
行使职权次    次/年 权力变化情  况  
 填表人:  贺园园     联系电话:8529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