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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的核查

时间: 2019-11-14 13:51 来源: 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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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权基本信息表

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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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220100-SJ-JD-001

项目类别

行政监督

项目名称

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的核查

项目具体内容

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的核查

设置依据  (国家法律法规、各部委省级文件、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71号)

设置依据   内容摘要   (国家法律法规、各部委省级文件、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职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条: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单位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审计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有权对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或者专项审计调查时,有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审计机关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时,发现社会审计机构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执业准则等情况的,应当移送有关主管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实施主体

南关区审计局

共同实施部门

 

承办机构  (科室)

各科室

办理时限

 

咨询电话

0431-85284959

投诉电话

0431-85284959

是否涉密

查阅方式

区政府网站 部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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