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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监督检查

时间: 2017-10-10 11:1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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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区民政局  填表时间:  2015.2.16 
项目编码 220100-MZ-JC-003 项目类别 行政检查
项目名称 养老机构监督检查
项目分解  
 
设置依据 《吉林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施办法》
设置依据内容摘要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按照许可权限对养老机构实
施分级管理。省民政厅委托市级民政部门、市级民政部门委托
区级民政部门许可设立的养老机构,由受委托民政部门对养老
机构实施监管,并建立备案制度。
收费  
实施主体 南关区民政局 承办机构 区民政局   社会事务科  
责任人
周卫国
   
实施部门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查阅方式 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
咨询电话 0431-85281198 投诉电话 0431-85281198 是否涉密
行使职权次数  2次/年 权力变化情  况
填表人:周卫国 联系电话:0431-85281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