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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审查

时间: 2020-08-19 10:17 来源: 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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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事项名称:集体合同审查

  2、设定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关于印发《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的通知

  3、申报条件:南关区所属企(事)业单位

  4、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

  (2)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一式两份)

  (3)本单位集体合同书

  (4)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5、办理方式:即到即办

  6、办理时限:十五个工作日

  7、结果送达:电话告知

  8、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9、办事时间:夏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冬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10、办理机构及地点:南关区政务服务大厅

  11、咨询电话:0431—85282453

  12、监督投诉电话:0431—85284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