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该店菠菜氟虫腈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吉林省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育工路店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吉林省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育工路店销售的菠菜(购进日期:2020-10-11),经检验,氟虫腈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关分局于2020 年11 月9日对 吉林省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育工路店实施现场检查。查明该食品经营主体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食品
10公斤,货值72元;已全部零售完毕(或填写其他实际情况)。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关分局责令该食品经营主体立即
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
2.行政处罚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关分局于2020 年11月9 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长春欧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南湖大路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
34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36条之规定,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关分局于2020年1 2月2 日对其行政处罚如下:
免于处罚。原因如下: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于处罚。
3.排查整改
经排查,经吉林省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育工路店在购进该批次 菠菜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关分局已于2020 年12月7日组织复查验收,该食品经营者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 进行反映。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关分局
2021 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