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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通信警报设施维护管理

时间: 2018-12-13 15:44 来源: 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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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权基本信息表

 

主管部门: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填表时间:20181212  

 

项目编码

220102-ZJ-QT-001

项目类别

其他行政职权

 

项目名称

人防通信警报设施维护管理

 

项目分解

 
 

设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条

 

设置依据内容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第三十条 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的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组织全国的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和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被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组织本行政区域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和管理。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实施主体

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办机构

长春市南关区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责任人

张立红

 

    
实施部门

办理时限

 

查阅方式

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

 

咨询电话

0431-86737209

投诉电话

0431-88911783

是否涉密

 

行使职权次                  

12/

权力变化情  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