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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被投诉律师及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律师所章程及管理制度的律师,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时间: 2015-08-04 10: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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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职权基本信息表     
主管部门:南关区司法局 填表时间:2015 年6月3日
项目编码 220102-SF-QT-006 项目类别 其他行政职权
项目名称 对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被投诉律师及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律师所章程及管理制度的律师,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项目分解
设置依据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设置依据内容摘要 第四十一条  认为需要对被投诉律师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律师协会报告。
    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本所章程及管理制度的律师,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其解除聘用关系或者经合伙人会议通过将其除名,有关处理结果报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备案。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实施主体 南关区司法局 承办机构 南关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监督指导科  
责任人
史廷富
   
实施部门
  办理时限   查阅方式 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
咨询电话 85290148 投诉电话 85284599 是否涉密
行使职权次                    次/年 权力变化情  况  
 填表人:史廷富                                        联系电话:0431-8529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