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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聚珍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的的荞麦冷面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时间: 2022-03-11 14:19 来源: 南关区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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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吉林省聚珍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的荞麦冷面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吉林省聚珍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的荞麦冷面,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梅河口市美合春食品有限公司。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关分局自2021年12月15日接到抽样单编号GC21000000201733130GZ的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任务后,立即布置下发任务,属地民康市场监管所到抽检平台中被抽样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三道街49号门市05号进行送达,发现该地址已无人经营,在注册系统中查看该企业信息,发现该企业经营地点已变更为南关区圣世金鼎城1楼301号,所辖监管人员又前往新地址查看,经多方联系未果,始终无法与该企业负责人取得联系。我局于2021年12月26日在南关区政府网站上对食品检验报告进行公告送达,截止目前,无人主动与民康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联系。

我局于2021年12月29日将该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文号为长市监列字【2021】020194。同日,南关分局向生产企业所在地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寄案件移送函,移送函文号为长市监南民康案移【2021】5号。

特此通告。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关分局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