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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

时间: 2021-11-11 13:5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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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一、内设机构

  根据中共长春市南关区委办公室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方案》的通知,初步核定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设置办公室、预算管理科、文教行财科、国有资产管理科、非税收入管理科、社会保障科、采购办公室。

  二、编制及领导职数

  初步核定财政局行政编制1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7名。

  三、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税方针政策及预算法规,编制全区预算和决算。

  (二)负责指导全区财政工作,组织财政收入,安排财政支出。

  (三)负责国家、省、市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监督及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

  (四)负责拟定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及经营性国有资产运营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继续教育、业务培训,指导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会计基础规范执行等相关工作。

  (六)负责拟定执行区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及规章制度,编制区级政府采购目录、采购预算及计划,负责本级财政性资金的集中采购、招标组织工作。

  (七)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统一管理本级政府内外债务,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本部门内日常工作,对全局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督办;负责本部门政务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负责以部门名义下发文件的审核、制发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管理财政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复、信访、保密、印信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及资产管理;负责档案管理、人事劳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应急事项处理和综合性接待等工作。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及规章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办复工作,负责制度和完善本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以及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等。

  负责起草区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资金管理的暂行规定等工作;负责区级财政投资项目的财政评审等工作。承担财政投资项目工程的概预算,竣工财务决算的评审工作。承担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库、评审专家库及评审数据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项目评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的干部人事、工资、机构编制、奖惩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工作。

  负责全局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党建工作;指导全局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局支部理论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的组织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党员和发展党员工作,组织开展党内生活;负责局精神文明建设的创建、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扶贫帮困工作;负责机关工会、团总支、妇联等工作。

  负责人:[ ];办公电话:0431-85284295;0431-85280939

  (二)预算管理科。负责分析预测国家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并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研究和提出财政收支政策、平衡预算措施和加强预算管理的建议。提出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负责编制年度县级财政预算草案,汇总全区年度预算;负责政府债务的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审定区直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审查、批复区属各单位部门预算。负责组织、统计财政收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协调预算资金调度管理。负责预算内总帐及采购帐务处理工作。负责全区集中支付指标管理及非集中支付拨款工作,为全区各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负责办理上下级财政体制结算,财政总决算及部门决算编报工作。负责税收收入退库审批工作。承担与区人大财经委员会有关预算事项的联络事宜;负责审计部门对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的联络协调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张桂申;办公电话:0431-85284863

  (三)文教行财科。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教科文年度预、决算汇总及上报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十三个月工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协助市局政法处完成全市市级及各城区的政法装备及数据录入工作;负责协助采购办对各部门政府采购项目资金进行审批工作;负责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监管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等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及日常资金拨付、项目备案工作;负责城建系统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廉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租金核减资金管理及台账),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暖房子)、园林绿化、节日街路亮化、市政道路小修、市政下水、停车泊位等项目实施中资金的执行情况及其他各项资金管理。负责农村惠农资金发放监督,协同上级安排支农培训。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支农政策及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支农项目的审核、上报、监督资金使用和到位情况。

  负责人:马文博;办公电话:0431-85284850 ;0431-85299907

  (四)国有资产管理科。负责全区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政府授权其他部门监管的资产除外);负责拟订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和调剂;负责所监管资产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统计报告、资产清查、评估确认等工作;负责所监管资产的出让、出租、出借、担保等涉及出资人权益事项的审批和收益管理工作。

  负责人:李季;办公电话:0431-85284857

  (五)非税收入管理科。负责本区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区级非税收入稽查和专项检查;负责全区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和检查;负责彩票公益金项目的申报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管理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

  负责相关专项资金监管;负责基本建设相关项目监管;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决算编报;负责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贯彻实施、督促检查落实情况;负责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内控管理和指导;负责会计内控工作规范化考核;负责会计学会,珠算协会,财政学会工作;负责辖区内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及年审,负责企业财务指导工作,负责组织推荐企业申报国家省市专项引导资金。

  负责人:王梓雲;办公电话:0431-85284835;0431-85284572

  (六)采购管理办公室。拟订政府采购政策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区级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确定政府采购方式;确定并调整区级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审批和管理政府采购资金,推行政府采购资金集中支付制度;监督、考核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监督采购合同履行,审查支付采购资金;处理区级政府采购活动中发生的质疑和投诉事项;收集、发布和统计全区政府采购相关信息;组织全区政府采购人员的技能考核和业务培训;办理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事务。

  负责人:杨丹红;办公电话:0431-85281665

  (七)社会保障科。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障的财政政策、法规;负责对卫生、民政、医疗保险等部门有关经费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低保资金管理、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卫生医疗机构财政补助;优抚、救灾及社区建设资金管理;公务员二次报销资金管理、离退休人员医疗统筹经费、再就业资金管理、残疾人社会保障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负责编制全区社会保障事业单位全年预算,编报社保财务决算,研究和分析各单位财务状况;参与就业、医疗卫生、社会抚恤与救济、社会保险等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的研究与制定。

  负责人:李斯;办公电话:0431-85272567

  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下属单位(科级)

  (一)国库支付中心。严格执行《会计法》,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承担全区预算执行、监控工作。根据经批复的各预算单位用款计划,负责审核、办理相关财政国库支付业务,严格审核预算单位支付申请的原始凭证,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各项支出凭证必须先审后付,把好全区集中支付审核关。具体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根据预算科下达的指标,认真审核预算单位的直接支付申请,及时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负责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资金清算工作。每日按规定向人民银行报送支付清算额度单实现清算。定期反映和报告单位预算支出执行情况,配合相关科室搞好支出方面的统计报表编制上报和分析工作。负责公务卡信息采集工作,收集符合办理公务卡条件的在职工作人员信息,联系相关代理银行办理公务卡。负责支付中心支付操作系统软件、网络和服务器的建设和维护。承担支付中心软件应用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指导,为集中支付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

  负责人:王晓璐;办公电话:0431-85283717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土地、房屋、铺面等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和运营工作;承担行政事业单位腾退的办公用房、闲置的国有土地、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等非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和运营工作;承担举办的大型会议、会展、文体活动等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和接受捐赠的可重复使用的资产的管理和运营工作;承担公共资源性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工作;承担财政资金形成的股权和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形成的企业收益管理工作;承担行政事业单位闲置、置换、超标准资产的回收、管理工作;承担执法部门罚没、扣押物资的保管及处置工作。

  负责人:李颖;办公电话:0431-85284564

  (三)工资统一发放管理中心。负责研究拟定全区工资统发的相关制度。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说明、解释和总结工资统发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区编办、组织部和人社局等相关人事部门关系。在区编办、组织部和人社局审核的基础上,审查财政开支范围、经费来源渠道、财政补贴项目和标准,及时调整工资变动情况,并对工资进行最终审核和确认。负责全区统发职工工资信息数据库的动态管理。及时录入和调整统发人员的部门编制、人员信息、工资信息、代扣等项目情况。负责工资统发账户核算管理。按月及时、准确拨付工资,定期向有关部门提供工资统发信息汇总分析表,按月打印统发单位在职、退休、离休工资发放明细表。负责统发职工工资代扣工作。具体负责代扣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财补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和职责年金,并及时划转到其委托银行的专用账户,做好相应的账务处理。负责协调与委托银行关系。按月报送工资数据信息、银行代发清单、医保拨款单、个人住房公积金拨款单,财补住房公积金拨款单,协调银行及时拨付相关款项。负责公务用车交通补贴的动态管理。按照公务用车交通补贴发放标准,调整、发放公务用车补贴。负责工资统发工作监督检查,对离退、遗属、吃空饷人员进行专项清查。

  负责人:南敬华;办公电话:0431-85285463

  (四)南关区政府采购中心。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按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办)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和确定的采购方式,组织实施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内、外项目的政府采购;制定集中采购的具体操作规程;组织招标、谈判等活动;负责采购业务人员的培训 ;负责政府采购资金拨付的前期审核工作;办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对供应商的管理工作。

  负责人:王大伟;办公电话:0431-85214685

  (五)税源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工商、税务、公安等单位和区属相关部门、街乡,做好区域税源管理工作;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相关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组织、指导、检查、考核街乡税源工作;做好税源的引进、挖掘、培植、监护管理工作; 协助办理新增和转户企业的相关手续等工作;做好全区税源普查工作,全面掌握税源结构及楼宇经济、总部经济、房地产经纪、外区纳税企业及闲置资源状况,做好税源分析;负责税源网络的管理、使用、维护和保养。

  负责人:仲夏;办公电话:0431-85298706

  办公地点: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3388号南关区政府大楼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9:00-11:30,13:00-17:00;

  夏季9:00-11:30,13:30-17: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