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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南关区文旅局

时间: 2021-10-22 15: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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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南关区文旅局机构职能

    

第一条根据《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南关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长厅字[2019] 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长春市南关区文化和旅游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长春市南关区体育局牌子。 

第三条 长春市南关区文化和旅游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旅游、体育及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及文物保护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参与配合实施全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及文物资源利用开发,指导、协调产业发展。

(四)负责全区文化、旅游、体育行业行政审批工作。

(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区文化、旅游、体育行业及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六)加强文化、旅游、体育人才队伍建设,组织相关人员专业培训。

(七)指导公共文化、旅游、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基础设施监督管理。

(八)组织指导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管理全区文化事业,指导区文化馆、图书馆和街道(乡镇)文化站及社区(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指导、协调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文学艺术创作、文化服务工程建设,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群众文化团队运行发展;参与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合作活动。

(九)指导、协调全区文物保护、利用、修缮及宣传等相关工作。

(十)制定和实施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计划,组织实施区域内市级非遗项目申报和本级非遗项目的评审及优秀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十一)协调全区旅游业发展;负责全区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活动;协调指导假日旅游、生态旅游工作,引导休闲度假。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普查全区旅游资源,统筹协调旅游资源的规划、开发、利用与保护,积极推进旅游产业信息化建设。

(十三)统筹协调旅游标准化工作,负责规范全区旅游业的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全区旅游市场和服务质量,依法维护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牵头组织对旅游市场秩序的整治工作,推进旅游联合执法。

(十四)负责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单项体育协会活动组织及其他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大型体育活动。制定全区健身器材安装计划,监督、指导器材的使用和维护。 

(十五)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业余体校、体育传统学校的建设及业余训练工作;管理、指导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文旅局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公室(行政审批科)。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务、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队伍建设、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负责局机关政府采购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及审计;负责内控制度建设,编制、执行全局预决算方案;负责全区文化、旅游、体育行业的有关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区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负责人:王馨悦 办公电话:0431-85284251

(二)文化旅游科。贯彻执行党的文化、旅游、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文化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和阵地设施建设;组织、指导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古籍的保护、传承等工作;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指导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对区文化馆、图书馆业务工作的督促和检查;监督管理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指导旅游行业行风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治理,规范行业及其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拟订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对文化、旅游产业的重点项目进行协调指导。

负责人:罗天昊 办公电话:0431-85280075

(三)体育科。指导并开展全区群众性体育工作,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协助市体育局开展国民体质监测,逐年增加体育健身设施的投放量,并做好专业管理工作。抓好全区体育总会工作和各类体育协会工作,组织和指导体育科研工作,指导体育工作者队伍建设和管理,指导社会团体的体育工作,普及体育活动,增加体育人口。组织和参加区级以上的各类体育比赛。指导基层各类竞赛活动,承办省、市体育局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对区业余体校业务工作的指导与督查,以全区中小学为重点,抓好田径体校的业余训练工作研究制定全区体育产业开发规划,发展体育市场;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指导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负责人:魏玲 办公电话:0431-85287785

 

办公地点:长春市南关区芳草街123号南关区政府大楼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冬季9:00-11:30,13:00-17:30;

9:00-11:30,13:30-18:00

(节假日除外) 

   

     

南关区文旅局下属单位负责人信息及职责:

 

1、长春市南关区文化馆

 高岩

职责: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文化宣传、文艺活动组织、文艺创作培训、业余文艺创作组织、群众文艺理论研究、文化交流。 

2、长春市南关区图书馆

馆长 王艳博

职责:保存、借阅图书资料,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图书、文献、报刊、金石拓片、音像资料等的采编与储藏;图书资料借阅以及相关信息网络管理、相关学术交流和相关社会服务等。 

3、长春市南关区旅游管理中心

主任  王磊 

副主任 赵成城

职责:负责编制本区域内旅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旅游资源的普查,协调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促进和引导本区域内旅游行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 

4、长春市南关区文物保护中心

负责文物资源的研究、保护和利用等工作。

负责人 陈峰

5、长春市南关区业余体育学校 

负责人 贾贺  

职责:组织青少年体育训练、竞赛、促进青少年运动发展。田径、足球、篮球等运动青少年体育训练、运动员管理、后务人才培养、竞赛组织。 

6、长春市南关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主任 郭莹莹   

职责:指导田径、游泳、足球等运动,促进体育事业发展。田径、游泳、足球等优秀运动队建设、后备人才培养、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