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研究提出全区老龄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协调工作;
(四)负责协调、督促、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利益;
(五)开展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
(六)推动和指导老年福利设施建设和老年产业发展;
(七)指导、协调全区老龄工作机构和老年社团工作,负责全区老龄工作干部的业务培训,组织协调与老龄工作有关的社会活动;
(八)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和推广老年工作的先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