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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关区财政局

时间: 2021-11-11 13:5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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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税方针政策及预算法规,编制全区预算和决算。

  (二)负责指导全区财政工作,组织财政收入,安排财政支出。

  (三)负责国家、省、市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监督及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

  (四)负责拟定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及经营性国有资产运营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继续教育、业务培训,指导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会计基础规范执行等相关工作。

  (六)负责拟定执行区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及规章制度,编制区级政府采购目录、采购预算及计划,负责本级财政性资金的集中采购、招标组织工作。

  (七)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统一管理本级政府内外债务,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