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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关区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 2021-11-11 13:5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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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重点产业专项发展规划;

  (二)负责研究分析全区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

  (三)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研究分析全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协调解决企业在改革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四)对全区工业经济运行进行调控、研究推进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建设战略,协调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相关问题;

  (五)负责研究谋划全区重大项目发展战略,推进重大项目谋划、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及年度投资计划,对固定资产投资活动进行引导和调控;

  (六)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分析、预测全区民营经济发展趋势;依法指导企业经营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和市场引导;

  (七)负责研究提出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监测全区服务业运行情况;

  (八)负责组织、指导全区扶贫开发工作;负责拟定全区扶贫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落实情况开展考核;

  (九)负责分析、研究全区民生发展状况,提出全区民生发展战略;

  (十)依据区级事权,承担全区价格和收费管理相关工作;

  (十一)承担区委财经委员会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区财经领域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