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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南关区幸福乡

时间: 2020-10-26 13:3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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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幸福乡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人民政府关于幸福乡人民政府工作方面的决定,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 

(二)负责辖区内乡容乡貌和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发动辖区单位和群众保护环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三)动员和领导我乡村民、居民及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村和社区建设工作;制定并实施村和社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指导各村和社区委员会的工作;协调解决行政事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问题。 

(五)负责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辖区内普法教育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七)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指导、监督。 

(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企业服务、在地统计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人员就业、社保、退管等社会保障工作。 

(十二)协助武装部门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十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森林防火、防汛、防风、防旱、防震、征地和房屋拆迁、抢险救灾、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等工作。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幸福乡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公务、机要、保密、档案、检査督办、政务公开、公开电话、信息化建设、节能减排、后勤保障等工作。 

负责人:勾文斌    电话:0431-85311165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领党建工作,抓好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推进乡、村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负责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及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工作,协调管理派驻机构人员,落实街道对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人事考核权、选拔任用的征得同意权和对驻乡单位创先争优、文明单位创建的审核建议权。负责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联络服务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统筹推进辖区人才工作。领导村民自治工作。牵头负责党群服务平台工作。 

负责人:纪颖    电话:0431-85370306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具体承担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等工作职责,落实人社、医保、民政、退役军人、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残联、红十字会等领域相关政策。承担扶贫相关工作。牵头推进“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统筹协调下放审批服务事项的承接工作。牵头负责便民服务平台工作。 

负责人:李玥    电话:0431-85370327 

(四)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等工作。协调开展邪教防范、法治宣传、社区戒毒、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督促辖区单位和村民落实消防、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工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的治安问题。负责辖区“多网合一”及网格建设和管理工作。统筹辖区内城乡、人口、社会等管理工作。负责应急体系建设、应急响应和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牵头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工作。 

负责人:史欣雨   电话:0431-85370320 

(五)农业农村办公室。落实农业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政策,做好脱贫致富工作。落实经济发展相关政策,统筹推进产业协调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进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产业发展和资源开发保护利用工作,负责落实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工作。负责牵头落实河长制工作。按职责分工承担辖区内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基础性工作。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负责人:袁忠文    电话:043185370324 

(六)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代表乡政府履行规定范围内的行政执法职责。落实对上级职能部门派驻工作力量的指挥调度和考核监督权。牵头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工作。 

负责人:高娜   电话:0431-85370325 

(七)财政经济办公室。统筹协调辖区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联系服务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承担辖区内财政、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工业、商贸、科技、统计等方面相关工作。负责村级财务和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指导监督工作。 

负责人:刘媛      电话:0431-85370318 

(八)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辖区建设规划,强化对涉及本区域内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参与权和建议权,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道路交通、人民防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落实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负责基础设施养护和管理、防违控违拆违等工作。承担相关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和安置工作。指导特色小城镇建设和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和发展工作。负责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管,对辖区住宅小区开展综合管理。 

负责人:高娜      电话:0431-85370325 

乡人大、纪检(监察)、人武、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并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