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照《南关区各部门2023年权责事项清单》,对南关区各部门部分权责事项进行了规范调整,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本次部分权责事项调整,主要是对法律法规条文中规定新增的事权予以增加;对法律法规条文中取消、废止的事权予以取消;对权力下放事权予以调整。经广泛征求意见、专题论证、合法性审查后,形成《南关区各部门2023年权责事项清单》。
本次公布的《南关区各部门2023年权责事项清单》涉及人社局、卫健局、住建局、教育局等18个相关部门, 共562项行政权力,其中:行政许可110项、行政裁决4项、行政处罚340项、行政给付18项、行政检查14项、行政奖励17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确认15项、行政征收1项、其他行政权力40项。
动态调整的权责清单一经公布,要严格遵照执行,不得擅自增加受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