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解读回应 > 政策解读

《南关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时间: 2021-05-06 13:35 来源: 南关区政府办
【字体: 打印

《南关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现将《南关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细则》的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确保我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规范有序开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吉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长春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南关区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二、《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1.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的对象为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小学、初中在校学生。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的群体。

  2.服务时间段

  从2021年3月15日开始,每周一至周五(正常上课日)放学后,小学服务时间原则上夏季延长至17:30、冬季延长至17: 00,初中服务时间原则上延长至18: 00。

  3.收费标准

  中小学每生每月均为180元,提前一个月收取课后服务费用。收费标准要经家长委员会通过方可实施。收取课后服务费时,向家长出具税务发票。

  4.参加原则

  坚持自愿选择的原则。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