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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关区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 2021-04-16 10:51 来源: 南关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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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关区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方案》出台背景

  违法销售,偷逃税款,违规储运,已成为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也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带来诸多隐患。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区成品油市场秩序,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销售油品行为的惩处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长府办函【2021】11号)通知要求,南关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为充分发挥部门联合惩戒作用,持续打击违法违规经营、销售油品行为,特制定《南关区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治理内容

  1.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全面治理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等证照,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行为,以及相关证照不符、证照过期经营行为;规范企业采购和销售渠道,严惩利用网络工具违规开展成品油零售业务及违规销售散装汽油、标识侵权等经营行为。

  2.打击企业偷逃税款行为。加强成品油生产、批发、零售企业的税收管理,重点核实销售不入账、申报不实、体外循环等违法违规行为。

  3.打击经营非标准油品和计量违法行为。重点对销售非标汽柴油和车用尿素、无醇汽油以及掺混非燃料乙醇等其他违规替代品汽油的企业实施综合惩戒,切实保障标准油品供应;突出治理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和破坏计量精准度、伪造数据等计量违法行为。

  4.打击违规储运成品油行为。联合治理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擅自设立储油罐、违规储存成品油、非法改装和超载超限等违规运输成品油、油气回收和防渗设施不健全行为。

  三、时间安排

  活动从3特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3月初启动)。

  2.集中治理阶段(3月中旬-11月末)。

  3.检查验收阶段(12月初启动)。

  四、具体措施

  1.全面摸清市场底数。3月中旬,启动并完成对本地区成品油流通市场的调查摸底,摸清成品油购销、储存企业底数,掌握区域内油品总量和销售渠道,分析违规成品油流通轨迹,为开展治理奠定基础。

  2.开展集中治理。3月末-10月末,市场监管、商务、公安、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税务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各司其职、联合执法,加强成品油销售环节管控,对成品油存储、批发企业和辖区内加油站(点)开展1-2次部门联合抽查行动。

  3.实施道路运输管控。4月初-11月末,交警(公安)、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由区交警大队牵头,在重点路段、重点部位开展联合检查。

  4.开展重点时段巡查。紧盯春耕秋收时段,公安、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在“五一春耕”、“十一秋收”前后由公安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各司其职、联合执法,深入街乡开展违规油品销售行为巡查检查。

  5.实行社会监督共治。建立监督举报制度,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